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期间单位应当缴纳几险?

2019-12-05 17:00 admin
根据沪府发(2016)20号文规定,从2016年4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来人员,应当参加本市生育、失业保险。因此,从今年4月起单位招用外省市户籍人员均应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五大保险。